榆林这些建筑企业及个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 : 2024-05-28 04:33:17  作者: 行业资讯

  近日,榆林市住建局公布消息,4月12日至4月16日,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建筑工程进行了检查。

  2021年春季检查分3个组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全市12个县市区在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火灾隐患排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共抽查了22个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94.9万平方米,工程建设价格约18.5亿元。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行政执法建议书2份。同时,处理了4个较差项目。

  (一)建设行为方面。部分受检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资质开发,项目经理、总监超执业能力许可执业,使用无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企业(佳县海榕实业有限公司、佳县明富商砼检测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部分项目存在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或临时到岗应付检查,有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少数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实名制系统内缺少考勤数据,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实现实名制考勤,实名制考勤形同虚设。

  (二)工程质量控制方面。个别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配备的施工图集、标准和检验收取规范不全,有的项目未及时履行工程变更的设计变更手续,混凝土结构物件存在涨模、缩颈、露筋、蜂窝、麻面、夹渣、裂缝等外观品质缺陷,剪力墙纵向、横向钢筋位置不准确,间距过大,施工现场无标养设备,砼标准养护试件未进行标准养护。多数项目钢筋保护层垫块采用花岗岩,工程质量创优和通病防治意识不强对新工艺、工法的探索不积极,通病防治不到位。

  (三)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工人进场未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检查工作不认真,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落实整改,隐患整改也没形成闭合。个别危大工程未见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交底和未组织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和使用登记,个别项目脚手架内挡防护不到位,连墙件设置不规范,“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防护设施未实行工具化和定型化。少数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要求,电缆线乱拖乱拉,未按要求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临时用电检查记录不齐全、不真实,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楼层消防箱内无水带或水枪。

  (四)扬尘防治方面。个别县市区住建部门抓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力度不大,部分项目对扬尘防治不重视,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场地绿化不到位,局部裸土未按要求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围挡未连续设置,未落实扬尘防治“红黄绿”公示牌,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台,大部分项目现场扬尘视频监控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五)工程监理方面。个别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和细则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危大工程(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等)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档案资料不全、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缺失,监理通知单未做到闭合,工程监理旁站记录缺失或记录内容不完整。个别工程监理未建立见证检测台帐或数据不完整。

  (六)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方面。各县(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按工作要求做了动员部署,但对即有建筑的清查摸底统计工作进展缓慢,仍未建立完整清查结果台账和问题台帐。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决定对本次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人员处理如下:

  存在主体问题:榆林市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超资质开发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未办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项目经理和总监超执业能力范围;东侧边坡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和使用登记。

  处理决定:决定对榆林市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榆林市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旺军,陕西兴卓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李有军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一次,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对项目经理罗旺军记分(详见附表)。责成清涧县住建局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尽快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并依法对项目各责任方和个人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书面上报市住建局和清涧县政府。

  存在主体问题:建筑设计企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扬尘污染治理不达标,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要求,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严重不足,临边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塔吊安装单位超资质安装,塔吊未办理安装告知;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专职安全员存在挂证行为。

  处理决定:决定对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鑫,山东昊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洪辉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一次,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对项目经理高鑫记分(详见附表)。责成榆神工业区规划建设局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尽快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依法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住建局和榆神工业区管委员会。

  存在主体问题:建筑设计企业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项目经理和总监不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防治不到位。悬挑脚手架超高、连墙件数量不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TN-S”要求,“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安全专项方案不科学、不能有效指导施工,部分砼跑模、漏浆、麻面、剪力墙烂根。实施工程技术资料滞后,也未见企业对项目的检查记录。

  处理决定:决定对陕西源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伟,陕西越胜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郭小军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一次,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对项目经理王伟记分(详见附表)。责成子州县住建局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尽快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作出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市住建局和子州县政府。

  存在问题:使用无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佳县海榕实业有限公司、佳县明富商砼检测有限公司)。

  处罚意见:责成佳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企业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住建局和佳县县政府。佳县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安管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机制不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不到位的施工企业,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

  (二)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省厅对建筑施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对本辖区内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落实、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未验先住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确保双违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全面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督促企业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重要环节和部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防止深基坑垮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四)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职业资格“挂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业乱象。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并与资质申请、市场准入、评优评奖等挂钩,有效净化建筑市场秩序。

  (五)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和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责任单位,视情节给予停工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按照法规上限进行处罚,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各县市区对本次通报问题的企业和人员,于5月15日前将处罚结果书面上报市住建局。

  (六)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市住建局将积极协调省厅有关单位,在我市举办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依托建筑工作培训机构开展建筑工人岗前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训练,全面提升全市建筑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一线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附件1:全市2021年春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项目经理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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